
为落实危险物品安全管理规定,确保辖区节前的和谐稳定,连日来,该所针对辖区兜售烟花爆竹现象开展了集中整治活动。当晚18时许,该所组织官兵在泉港区沿海大通道郭厝路段设卡时,查获一辆运载烟花爆竹的三菱牌面包车,当场查获烟花爆竹64箱,民警随即将面包车司机刘某进行控制。据43岁的刘某交代其负责送货,对烟花爆竹来源、销售渠道、仓库地点等细节遮遮掩掩,拒不交代。民警随后前往刘某位于泉港区峰尾镇的家中进行秘密调查取证,发现在其一楼民房内发现私藏了大量的烟花爆竹。民警迅速疏散了私藏烟花爆竹民房附近的居民,并对私藏烟花爆竹的民房进行了仔细的搜查,排除安全隐患。经过检查发现,民房内一共有烟花爆竹269箱,加上面包车上查获的烟花爆竹,共计333箱1665件,初步估计价值2万余元。
目前,涉案物品已被转移到专用仓库存放,民警当即予以收缴,及时剔除了影响辖区群众生命安全的一大隐患,此案正在进一步调查之中。(年健健、陶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