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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侦大队传达《关于全国公安机关纪律作风大检查情况的通报》文件精神

来源:    录入者:泉州市公安局----泉港分局   录入时间:2014-01-23 00:00:00   阅读: 1
 
 

为进一步严肃纪律,加强警示教育, 123日上午,泉港分局刑侦大队召开例会传达公安部《关于全国公安机关纪律作风大检查情况的通报》文件精神,分局副局长、刑侦大队长陈宏斌主持会议。  

会上,王发红教导员首先传达了公安部《关于全国公安机关纪律作风大检查情况的通报》的文件精神。陈宏斌副局长要求全体民警要从文件中的典型问题中汲取教训,引以为戒:一是要加强刑侦队伍建设,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公安部党委十项规定”“三项纪律”“五条禁令及省厅九个严禁,遵守《党政机关励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和《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大队班子成员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严禁搞形式主义;二是规范公务接待,凡是公务接待的必须严格按相关规定执行,公务接待必须按分局规定标准进行接待,必须持公函方可接待,接待一律要经过大队领导审批;三是严格公务用车,出外用车一律要由大队主要领导审批后方可以出车,驾驶员公务用车出外时必须持批车条以备路上相关部门查验。大队各分管领导必须对各自分管车辆认真进行管理、维修,保持车辆性能的安全可靠。车辆修理要遵循节约、反对浪费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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