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市局《关于扎实做好全国“两会”期间社会面管控和治安重点人管控工作的通知 》(泉公传发〔2014〕241号)要求,于
在检查中,治安大队张国平大队长督促各责任单位务必按照《内保条例》内部安全防范的相关要求做好各项安保工作:一是要深入排查梳理各类不安定因素,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辖区管理、层级负责”的原则,落实化解责任、明确工作措施,做到早发现、早工作、早化解;深入摸排矛盾激化、心态失衡、扬言报复社会的治安高危人员和各类重点人员,及时报告当地公安机关,协助做好稳控化解工作,确保管控到位、不出问题。二是要加强对繁华商业区、银行营业场所、车站、码头、旅游景区等公共复杂场所和重点路段的巡逻管控力度,加大对可疑人员、物品的盘查检查力度;三是要加强重点单位内部的安全检查和指导,及时督促整改隐患;要落实应急处突各项准备工作,确保一旦发生重大突发事件,能及时有效处置;要加强值班备勤,落实领导带班责任制和信息报送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