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福建省司法厅下发表彰通报,泉港区道路交通事故调解委员会调解员陈景兴荣获“全省优秀人民调解员”。
陈景兴同志于2010年起担任泉港区道路交通事故调解委员会调解员,四年来,该同志坚持学习国家法律法规和党的理论政策,刻苦钻研行业性业务知识,热心人民调解工作,把人民群众的利益放在心上,积极为政府分忧,为群众解难,受到当地群众和领队的好评。在工作中他做到“四心五勤”,“四心”即:真心实意为群众排忧解难;公心、公正对待纠纷双方当事人;热心民调工作;耐心化解群众纠纷;“五勤”即:调查问题多走动腿勤;解答问题多沟通嘴勤;排查取证多手勤;发现问题多观察眼勤;处理问题多分析脑勤。几年来,陈景兴调解交通事故200余起,成功率达91.8%,有效防止矛盾纠纷激化,以自己的实际行动诠释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展示了新时期广大人民调解员的时代风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