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检验全省公安机关执法办案场所的规范设置、使用和管理情况,严格落实为落实省厅《福建省公安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执法办案场所建设和管理使用的通知》,加强队伍管理,规范执法办案场所建设,提高安全防范水平,进一步提升执法规范化水平。
会上,由各业务负责人汇报了各自负责的法制工作开展情况,重点就进一步规范执法办案场所建设和管理使用进行部署等工作情况以及下一步要开展的几项重点法制工作并对本周各自分管工作进行安排。
会后,陈大队长部署对分局各办案场所的“四个一律”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就如何进一步规范执法办案场所建设和管理使用提出了三点意见:一是建设“规范型”执法办案场所。坚持标准输出理念,对硬件软件同步建设优化,全面规范执法办案场所建设和使用,同时对反映办案区与其他区域物理隔离进行了合理划分定位。二是建设“安全型”执法办案场所。坚持安全第一理念,保持四个功能区相对独立,确保安装具有数据存储功能的电子监控设备、应急报警装置、防护栏网等关键改造环节的要制作图像或视频资料,确保办案区独立、安全。三是建设“监督型”执法办案场所。坚持实战高效理念,对接警、处警、笔录等环节进行具体规范,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及时纠正和规范执法行为。法制民警分别为落实办案场所“四个一律”的工作要求,对照自查中发现的各类问题,要求传达逐一进行整改。规范执法办案场所建设,提高安全防范水平,进一步提升执法规范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