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期间,刑侦大队王发红教导员首先听取了各派出所领导开展涉案人员信息采集工作流程、机制、困难以及好的建议与意见,并向他们通报了法医鉴定办案程序、领取鉴定书的时间及重新鉴定的沟通平台;然后让技术民警对指纹采集和DNA采集系统的操作过程及使用方法进行了认真讲解,“手把手”对民警采集过程中出现的错误给予了纠正。最后,王教导员就这两项基础性工作提出具体指导意见:一要领导要高度重视。信息采集工作是刑侦破案的基础性工作,对入所相关人员采集应坚持“逢案必采,逢疑必采”,一定要做到“一个都不能少”。二要强化落实责任。派出所要形成“指定一名管案件的所领导具体负责督导,经案民警具体负责采集,法制员具体负责把关,专人具体负责收集统计送检”的常态、长效的工作模式。三要加强沟通协调。派出所采集过程中出现的困难要及时向刑侦大队技术队联络员沟通,每月28日左右刑侦大队会与派出所提醒此项工作的落实情况,实行每月一通报。对于法医鉴定时限事项,法医会将已出的鉴定书发布在分局内网首页“协查通报”专栏,鉴定书落款的时间已发布时间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