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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安大队“五.一”前组织对涉爆单位的安全检查

来源:    录入者:泉州市公安局----泉港分局   录入时间:2014-04-30 00:00:00   阅读: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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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号下午,分局治安大队庄军标副大队长亲自组织对涉爆单位的安全检查,检查人员重点对涉爆单位值班看守人员的在岗在位、消防设备、通讯设备及技防设备完好情况、发放、领用、清退、登记情况进行了仔细检查,对存在的隐患进行当场指出并责问问题单位立即整改。

根据检查发现的问题,检查组对涉爆单位提出了明确的要求:一是储存库要严格落实双人24小时值班看守,确保人员在岗在位;二是加强单位主体责任,对爆破作业人员实行上井检身制度,加强教育学习,确保正常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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