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所于2014年5月4日19时20分接刘坤财(男,后龙镇建行报警称一个老年痴呆女子没办法回家,在泉港区后龙镇建行路口需要帮助。
我所民警陈建锋等人出警了解:该老年痴呆女子,身高约135厘米至140厘米,穿蓝色花衣服,讲话是有浓厚其他腔调的闽南语,自称家住泉州市晋江一超市旁边,和女儿女婿住在一起,身上没有携带手机及任何表明身份的物品,其自称叫林枝花,其无法记得家人联系方式,我所民警经公安网查询无该人。经多方联系查找,找到该老人系搭乘闽C8223车牌石狮市往炼油厂班车来泉港,经驾驶员回忆该老人从泉州仕公岭搭车到泉港建行路口下车。
民警经向所长汇报后将患有老年痴呆症女子送往泉港区社会福利救助站暂时安排食住,并及时将协查通报发送市局指挥中心协查。
经过调查了解家住泉州市丰泽区316号圣湖嘉院1004的洪惠惠(身份证号35060019800314708X)有向丰泽报警母亲林义花(身份证号350622194303154525)犯有老年痴呆症上午走失。
民警陈建锋经和洪惠惠联系,将照片个给洪惠惠辨认后,确认该老人系走失的林义花。2014年5月5日凌晨,我所民警将走失的林义花老人交由女儿洪惠惠、女婿张理宝带回。
在民警将老人顺利找到起亲人后,老人亲人洪惠惠很感激的握住民警的手说:“谢谢你,真的,非常谢谢你!”,民警微笑着说:“没事,到家了!照顾好老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