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苏碧义所长传达了关于转发省厅《关于建立旅馆业“黑名单”制度的通知》,苏所长对各责任区民警做出工作强调:
一要严格落实常态化检查机制。严格辖区旅馆业定期检查制度,绝对不能松懈。
二要落实管理责任。省厅决定建立旅馆业“黑名单”制度,将存在未按规定如实登记、上传旅客住宿信息的旅馆纳入“黑名单”管理。各责任区民警要按照属地管辖的原则,进一步落实旅馆业治安管理工作责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列入“黑名单”:(一)被公安部、省厅暗访发现未按规定如实登记、上传旅客住宿信息的。(二)发生重大案件,倒查发现旅馆业不落实住宿登记制度的。(三)抓获重大逃犯,倒查发现旅馆业不落实住宿登记制度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