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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港边防大队“三项措施”强化执勤用枪安全管理

来源:    录入者:泉州市公安局----泉港分局   录入时间:2014-05-26 00:00:00   阅读: 1


 

为进一步规范民警执勤用枪使用管理,确保公务用枪使用绝对安全,泉港边防大队通过“加强学习、切实提高依法用枪意识;规范管理,严格落实枪支管理制度;强化督察、切实整改不安全隐患”等三项措施强化执勤用枪安全管理。

一、加强学习、切实提高依法用枪意识该大队第一时间召开视频会议,对总队执勤用枪管理相关文件精神,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再学习,让全体民警牢固树立“枪弹无小事”意识,加强对配枪人员和枪支管理人员的管理和教育。同时,该大队结合实际,对执勤用枪配备标准、枪支动用、使用审批、枪支使用管理、枪支责任落实进行明确,就枪支安全管理提出具体要求。并按照“从严管理、规范使用、保障工作”的要求,坚持“管人与管枪”结合,突出“以人管枪”的原则,保证用枪人员依法正确使用公务用枪,切实增强依法用枪意识。

二、规范管理,严格落实枪支日常管理制度。该大队要求所属单位要严格执行枪支管理工作各项规章制度,对民警在枪支保管、领用、交接等方面做出了明确规定。并要求民警必须严格遵守枪支管理规定,任何人不得私自将枪支带回家中或存放在办公室保管。对参加工作未满一年的民警不得配枪、协警不得接触枪支;同时要求所属单位要切实履行执勤用枪每日交接签字制度,交接枪支时必须由本人签字,要填写到几时几分,任何人不得代签或补签。

三、强化督察、切实整改不安全隐患。为确保执勤用枪安全管理工作落到实处,该大队专门组织人员,重点就所属单位是否按照要求配枪、是否落实枪支安全管理制度、是否按照要求落实台账登记、是否能够熟练使用枪支等进行督导检查。通过严查枪支弹药配备、配置情况、枪支弹药保管设施情况、配枪人员和枪支管理制度落实情况、配枪人员、枪支管理人员教育和培训情况。做到不遗不漏、不留死角、不留空白,全面彻底消除隐患漏洞。

报送单位:泉港大队(邱国评政委审阅)

作者:肖腾辉

报送人:曾金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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