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龙派出所强化辖区旅馆业“四实”登记情况检查,对4家不按规定登记住宿旅客的旅馆做出行政处罚,处罚情况如下:
一、2014年5月28日查获 聚福酒店不按规定登记住宿旅客 对聚福酒店责令进行整改,给予警告,并处行政罚款3000元。对酒店工作人员云翔处行政罚款500元。
二、2014年5月28日查获 星海酒店不按规定登记住宿旅客信息案 对星海酒店责令进行整改,给予警告,并处行政罚款3000元。就酒店工作人员陈双英处行政罚款500元。
三、2014年5月30日查获佳友宾馆不按规定登记住宿旅客信息案 对佳友宾馆责令进行整改,给予警告,并处行政罚款3000元。就酒店工作人员连惠琼处行政罚款500元。
四、2014年6月2日10时许,我局后龙派出所民警对泉港区后龙生活区显盛旅馆进行进行日常监督检查时,发现该旅馆的工作人员未按规刘碧显不按定登记入住208客户住宿旅客庄小明的姓名、身份证种类和号码。责令泉港区显盛旅馆改正,给予警告,并处罚款叁仟元。就酒店工作人员刘碧显处行政罚款5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