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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大队召开工作例会部署办案场所的“四个一律”工作

来源:    录入者:泉州市公安局----泉港分局   录入时间:2014-06-18 00:00:00   阅读: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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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迎接市局办案场所“四个一律”专项检查,传达分局办案场所的“四个一律”情况工作,法制大队陈章华大队长召集法制大队成员,部署办案场所的“四个一律”情况工作会议,法制大队全体成员参加。

    会上,陈大队长就如何进一步规范执法办案场所建设和管理使用提出了三点意见:一要严格按照公安部《公安机关执法办案场所设置规范》的要求规范开展“四区八室”建设,认真抓好、严格落实、规划完善执法规范化建设的各项工作,确保执法规范场所建设落到实处、取得实效。二要强化责任意识,在前期工作基础上,加大力度,再总结、再提炼、再检查、再督导,查漏补缺,力争将执法规范化建设成果、经验、亮点、特点等通过观摩点全面、充分展示出来。三要本着更加贴近基层、更加贴近实战的原则,特别是围绕执法场所的规范应用、突出问题的规范处置等重点环节,对各执法标准进行修订完善、提炼固化,使之细之又细、严之又严。

   会后,陈大队长要求落实办案场所“四个一律”的工作要求,对照自查中发现的各类问题,要求传达逐一进行整改。规范执法办案场所建设,提高安全防范水平,进一步提升执法规范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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