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公安厅治安管理总队《关于开展2014年度百岁以上人员户口核查工作的通知》精神,分局户政管理科积极进行部署动员,在全区开展百岁老人户口登记管理专项清理整顿工作。
各派出所认真组织民警、协警按照要求进村入户,对市局下发的需核查名单中所列的本辖区53名百岁以上需核查人员进行了逐一调查核实。核查中,针对不同情况,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对百岁老人健在未办理居民身份证的,积极为老人上门办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老人已死亡未注销的,及时进行注销登记,确保信息核查工作准确、高效。一是按照市局下发的需核查名单,组织民警、协警按村组分类认真填写《百周岁以上人员信息核对登记表》。二是核查民警放弃双休,深入村组进行走访调查。核查中民警结合村居委会和户籍管理档案,根据通知要求,对照名单,采取入户走访等方式,逐户、逐人、逐项调查核对信息,并签字确认,真实掌握辖区百岁老人现状,全面做好百岁以上老人户口的核实、认定工作。及时向已死亡老人家庭送达《注销户口通知书》,对没有照片信息老人(多为残疾、病瘫)进行上门照相,采集了相片信息,为其办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三是及时纠正完整人口信息系统数据,对核查清楚为已死亡老人户口及时进行注销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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