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重点对象:全面打击各类传销,精确打击网络传销。集中查处以“1040工程”、“爱心互助”、“慈善”、“养老”、“宗教”、“改革创新”等为幌子事实传销的违法犯罪案件。
(二)重点人员:1.传销组织的首要分子、骨干成员;2.威胁、诱骗学生、未成年人及少数民族群众参与传销的人员;3.长期从事传销活动,参与多个传销组织,以传销为业的人员;4.严厉查处暴力抗法、聚众滋事、煽动闹访过程中积极串联、挑头闹事的组织者和重点骨干人员。
(三)重点区域:以创建无传销城市为引领,重点整治传销案件多发领域管控薄弱环节,建立长效机制。
各责任区民警要加强辖区耳目布控,严厉打击传销专项行动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