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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补充法医学鉴定材料的通知

来源:    录入者:泉州市公安局----泉港分局   录入时间:2014-08-07 00:00:00   阅读: 2
请下面各单位将送检的鉴定材料尽快补充完整。
山腰所:114号庄学孟(经办人:林荣权)
狮东所:129号林合英(经办人:修青松)
峰尾所:103号郑维清(经办人:张斌),请补充泉港医院的CT片及报告单。
涂岭所:115号王星福(经办人:洪诗进)
 
另:山腰所42号连建山省厅已建议送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鉴定,请尽快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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