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动户口登记管理清理整顿工作扎实有效开展,进一步完善和健全我区常住人口户籍信息,根据省公安厅关于《转发公安部三局关于集中开展人口信息无相片人员清理核对工作的通知》(闽公治传发〔2014〕213号)要求,从
一是核对排查清理应销未销和重复户口。在市级人口信息数据库中,排查出我区年满18周岁以上无相片人员2122人。各基层派出所对年满18周岁无相片人员,采取核对户籍档案和入户核查的方式,逐人、逐户全面调查核实。对应销未销的注销。属于虚假、重复户口的,要立即清理,并将有关情况报告上级主管部门深入调查。
二是进一步严格无相片人员户口、居民身份证办理程序。在集中清理应销未销和重复户口的基础上,对其他具有真实有效户籍的无相片人员,要逐级汇总报地市级公安机关,地市级公安机关治安(户政)部门要逐人建档管理,进一步严格办理户口、居民身份证的审批和程序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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