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进一步规范、推进摩托车“带牌销售"工作,10月21日上午,交巡大队组织辖区各摩托车“带牌销售”销售点负责人召开工作座谈会。
会上,车驾中队民警卢筱洁首先向参会人员传达我市关于摩托车“带牌销售”相关文件规定,阐述了辖区开展摩托车带牌销售工作的目的、意义。随后,朱绍辉大队长对各销售点如何做好带牌销售工作提出四点要求:一要做好各项前期准备工作,加强业务员的专业知识培训和管理;二要完善查验车辆台账,规范操作流程,杜绝弄虚作假行为;三要严格按照物价部门的有关规定,在收费项目和标准上不得随意加价;四要妥善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不得买卖车号牌、泄露车主信息。各销售点负责人均表示将积极配合交管部门开展工作、查缺补漏,共同为强化泉港摩托车带牌销售工作贡献自己的力量。
最后,卢筱洁对各销售点负责人提出有关带牌销售工作的具体流程和操作细节问题逐一进行解答,为进一步开展“带牌销售”工作奠定良好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