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将《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落到实处,杜绝机关单位的消防安全隐患,11月7日下午,泉港消防大队组织监督人员对泉港区检察院、政府公务大楼等政府机关进行全面“体检”,“把脉”政府办公楼消防安全状况,排查消防安全隐患,确保政府部门办公安全。
本次检查,区消防大队主要对机关单位办公楼的消防器材配备、安全出口、消防设施完好率以及安全管理制度是否落实等情况进行检查,对大楼内部的报警探头、防排烟系统、室内消火栓等自动消防设施进行了逐一抽查。检查中,大队监督人员本着消除火灾隐患确保实际消防安全的原则,从引导机关单位加强消防安全意识,提高领导重视程度等方面入手,督促各部门负责人要严格落实各项消防安全制度,加强内部人员消防安全培训,并对检查中发现的不足之处进行现场指导。
通过检查发现,大楼内部消防设施基本完好,但仍存在个别隐患问题。对于现场可以整改的帮扶指导单位立即消除隐患,对于无法当场整改,大队监督人员逐一说明并提出整改意见。要求存在消防隐患的部门要落实专人负责督促整改,强化消防安全意识,结合119消防宣传月开展一次消防安全知识培训;经常性地对本单位的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进行检查和维护,避免事故发生。(审核:沈先勤大队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