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厅下发了《关于命名“全省公安机关执法示范单位”的决定》(闽公综〔2014〕584号),对全省28个县级公安机关和239个基层所队进行表彰,经侦大队荣获“全省公安机关执法示范单位”称号,这是上级机关对大队执法工作所取得成绩的肯定,也是全体民警共同努力奋斗的结果。
一直以来,经侦大队工作分局党委正确领导下,始终把“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作为执法工作的根本要求,规范执法行为、严格办案程序、强化案件审批、严格执法监督,使每位民警牢固树立以人为本、执法为民、公平正义、和谐执法、宽严相济的执法理念,提升了整体执法质量和执法水平。下一步,大队将以获得此次荣誉为契机,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继续大力深化执法规范化建设,不断开拓创新,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全面推动执法工作再提新水平、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