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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港区公安分局发文部署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

来源:    录入者:泉州市公安局----泉港分局   录入时间:2014-12-05 00:00:00   阅读: 1
 

    为切实加强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发生,近日,泉港区公安分局出台方案部署“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决定从即日起至2015年全国“两会”结束,在全区集中开展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

    《方案》明确了工作目标以及以区公安分局刘组河局长为组长、区公安消防大队沈先勤大队长为副组长、分局分局警务督查科、消防大队、治安大队等警种组成的工作小组,并将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分为“动员部署阶段”和“组织实施阶段”,要求在工作中强化火灾防范工作、强化灭火和应急救援准备、强化消防宣传教育。

    为使火灾防控工作有效开展,《方案》还提出了三点要求:一是要提高思想认识。冬季风干物燥、气候寒冷,群众用火、用电、用油、用气大量增加,元旦、春节、元宵节期间人流物流多、节庆活动多、燃放烟花爆竹多,引发火灾特别是亡人火灾的风险剧增。对此,辖区各部门、单位要引起高度重视,认真吸取火灾教训,坚决克服松懈思想和厌战情绪,将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作为当前的一项重点工作,认真抓好落实,切实抓出成效;二是要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明确职责任务,加强调度指挥,并将有关工作纳入政府消防工作考评的重要内容,按照《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建省火灾隐患排查整治若干规定的通知》(闽政办[2014]68号)要求,积极开展行业系统消防安全大检查。发动区综治办、安监办、村(居)委会、专兼职消防队等基层力量,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落实自防自救措施,做到安全自查、隐患自除、自查自负;三是要落实工作责任。要对辖区工作进行督导检查,针对火灾多发、高发地区、要派出工作组帮扶,帮助分析原因,解决问题。要严格奖惩,对工作成效特别突出的,要予以奖励。对执法不公、不廉的,要及时问责处理;对工作平庸、长期打不开局面的,要做出职务调整;工作不负责任,导致重特大火灾事故的,要严肃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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