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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局继续深化开展户口登记专项清理整顿工作

来源:    录入者:泉州市公安局----泉港分局   录入时间:2014-12-18 00:00:00   阅读: 1
 



    自继续深化户口登记管理专项清理整顿工作开展以来,我局按照公安部、省厅的部署要求,迅速行动,成立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落实各项工作措施,扎扎实实的开展了清理整治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为进一步强化管理,堵塞漏洞,及时发现、纠正、防止被拐卖人员等违法违规落户问题,按照省厅统一部署,从
11112015211,集中开展出生申报户口材料复核工作。

户政管理科组织全区派出所展开全面复核工作,并对梳理出来的重点复核材料进行逐一复核,分类处理:

1.以非亲属关系办理出生申报落户,未采集生物检材进行DNA检验的,要补充采集,并与全国打拐DNA信息库比对;

2.持外省《出生医学证明》办理出生申报落户的,要认真核查《出生医学证明》真伪,有疑问的要发函调查;

3.无《出生医学证明》的,查看申报时提供材料是否符合相关文件规定;

4.同一父亲或母亲名下有2个以上200011以后出生人员办理出生申报,且存在时间间隔逻辑差错的,要认真核查申报材料真伪,以及是否符合相关文件规定。

复核中发现申报材料存在疑点的,要求派出所片区民警及时入户走访核实;申报材料不齐全的,要通知群众及时补充;申报材料存在弄虚作假、违规办理的,按规定予以注销;发现被拐卖儿童的,立即向刑侦部门通报情况,并及时办理户口注销手续。核实情况及时录入到福建省治安管理信息系统中。户政管理科要根据各派出所复核数量,按照每个派出所每类对象不少于50%的比例进行抽查,复核申报材料,并在福建省治安管理信息系统中记录抽查结果。

截止目前,泉港分局共核查登记1.以非亲属关系办理出生申报落户106人;2.持外省《出生医学证明》办理出生申报落户的215人;3.无《出生医学证明》的45人;4.同一父亲或母亲名下有2个以上200011以后出生人员办理出生申报,且存在时间间隔逻辑差错的113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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