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9月14日,辖区居民林某良报警称:其女儿林某死在其家对面溪里的蓄水池。接到报警后,大队技术人员立即前往现场进行勘查,后依程序对死者进行尸检。2014年12月12日,我局法医对死者死亡原因作出鉴定结论,认为林某不排除溺水致死。
在详细了解案情后,1月7日,大队王发红教导员带领法医、界山派出所办案民警主动与死者家属开展座谈进行沟通,关心慰问死者家属的同时,宣讲法律政策,通报案件办理情况,说明初步认定结果,争取死者家属理解和配合。在大量细致的思想工作后,死者家属表示将积极配合案件办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