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月20日晚,后龙所组织民警施伟章、连文能等6人警力,开展醉驾、酒驾交通违法行为查处行动。
1月20日23时36分,我所民警查获,谢某强酒后驾驶闽CYP082号二轮摩托车,由生活区往涂坑村方向行驶至后龙生活区湄苑小区路段,被我所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经福建省华闽司法鉴定中心对谢某强血样进行乙醇含量测定,检出谢某强血样中的乙醇含量为193.12mg/100ml,属醉酒后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