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月22日晚,我所教导员林波带队开展醉驾、酒驾交通违法行为查处行动。行动过程中,查获无牌男式二轮摩托车驾驶人蔡惠聪(男,1963-6-13)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经民警对蔡惠聪进行吹气式酒精测试,其血液中酒精含量为315mg/100ml,蔡惠聪随即被送至泉州市东南医院进行抽血并醒酒,经检测蔡惠聪当晚血液中乙醇含量为222.26mg/100ml,属醉酒后驾驶机动车上路。
目前,蔡惠聪涉嫌醉酒危险驾驶一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目前,蔡惠聪涉嫌醉酒危险驾驶一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