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0日,经侦大队民警劝投一名涉嫌非法经营的网上在逃人员陈祖海(男,1975年5月14日生,身份证号码350521197505147034,汉族,初中,户籍地福建省泉州市泉港区后龙镇割山村树兜新街43号)。2014年3月30日因涉嫌开设赌场被我局刑事拘留,未羁押。
我局在侦办泉港区11.17开设赌场一案中,发现犯罪嫌疑人陈祖海有在互联网的“PK”赌盘中使用代理账号C102/CC102担任代理发展下线会员提供账号供他人投注购买香港六合彩等赌博。经多次传唤犯罪嫌疑人陈祖海,其均拒不到案,2012年9月27日我局依法对其办理刑事拘留。2015年3月30日在大队民警的多次走访、努力劝导下,犯罪嫌疑人陈祖海主动到我公安机关投案,并如实交代了其在互联网“PK”六合彩赌盘中使用代理账号C102、CC102,提供会员账号供他人投注购买六合彩、时时彩等赌博。其中其有提供开设了会员账号给下线投注购买六合彩等,其代理账号共接受他人投注92万多元,非法获利31400多元。同时犯罪嫌疑人主动退出违法所得31400元。鉴于犯罪嫌人陈祖海能主动投案,并如实的交代自己犯罪行为,主动退出犯罪所得,且系初犯,目前已对其采取取保候审,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