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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安大队当场处罚一未规定登记旅客信息的宾馆

来源:    录入者:泉州市公安局----泉港分局   录入时间:2015-05-07 00:00:00   阅读: 2
 
    

为深入开展治安系统社会治安整治行动,推动大情报信息系统建设,治安大队在日常工作中不断加强旅馆业治安管理,每周对全区旅馆业至少抽查一次,确保住宿旅客登记率、上传率达到100%,及时消除旅馆业内存在的各类安全隐患。同时,广泛搜集核实情报线索突击检查等有效手段,明查与暗访相结合,抽查旅馆的传输数据,并将抽查情况与旅馆实际住宿人员进行比对,对不及时全面采集传输信息、一人登记多人住宿、不验证登记或不登记住宿的造成逃犯脱逃等违法违规行为的,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罚。

56上午,治安大队特行专管民警陈耿岗同志对我区旅馆业信息系统进行抽查,在南埔检查某旅馆时,发现其未按要求登记旅客信息,大队民警对该旅馆、前台工作人员进行当场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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