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2日,刑侦大队案侦三队成功劝投一名涉嫌强奸网上在逃人员刘明良(男,1975-06-23,泉港区后龙镇龙亭街),破获强奸案一起。
2015年3月29日凌晨,我警方接到林某报警称:在泉港区峰尾镇五里海沙大排档附近有人要强奸她。经出警了解,林某和犯罪嫌疑人刘明良在景江酒店111包厢喝酒后,犯罪嫌疑人刘明良开车将其载至在泉港区峰尾镇五里海沙大排档附近,使用殴打辱骂的方式将林某强行拉入车后座,将其裤子脱掉欲强奸她,后林某在强烈的反抗下逃脱。5月6日,我警方将刘明良进行上网追逃。同时,案侦三队民警积极开展劝投工作。案侦三队刘立皇多次带领中队民警前往犯罪嫌疑人刘明良家中,对其家属在宣讲法律法规的同时,晓之以理,动之以情,鼓励家属积极规劝犯罪嫌疑人刘明良主动投案自首,从而争取从宽处理。皇天不负有心人,5月12日,在逃人员刘明良摄于法律威严,主动前往我大队案侦三队投案自首并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犯罪嫌疑人已被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