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工作动态 > 机关动态

消防大队贯彻落实各级领导对“4.6”爆炸着火事故处置批示精神

来源:    录入者:泉州市公安局----泉港分局   录入时间:2015-05-14 00:00:00   阅读: 2

  

  5月12日下午,泉港消防大队组织全体人员召开会议,传达贯彻中央、省等各级领导对“4.6”爆炸着火事故处置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并就如何贯彻落实各级领导对“4.6”爆炸着火事故处置作出的重要批示精神提出具体要求。
  会上,童木土教导员首先传达了《中央、省等各级领导关于“4.6”爆炸着火事故的批示指示》文件精神,并要求大、中队要迅速组织官兵及合同制员学习,确保传达到每一名官兵,使全体官兵都能够准确领会批示的精神实质,进一步激发广大官兵斗志和热情,继续发扬冲锋在前,英勇战斗的精神,全力做好灭火和应急救援工作。
  最后,沈先勤大队长结合本地实际及消防队伍现状,就如何贯彻落实各级领导批示、指示精神,加强晋江市消防安全工作提出几点要求:一是要把中央、省等各级领导的批示精神贯彻落实到具体行动中,要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打好新一轮“清剿火患”战役,二是要从4.6事故中吸取教训,及时开展危险化学品企业消防安全大检查,特别是针对泉港石化园区内的大型石化企业进行检查;三是要加强对辖区石化企业的“六熟悉”和演练,并制定完善事故应急预案;四是要推动企业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落实好“四个能力”建设和“户籍化”管理工作。(审核:沈先勤大队长)

0.623415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