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5月26日上午,泉港区人民法院审判庭依法公开审理犯罪嫌疑人陈秀荣涉嫌危险驾驶罪,泉港交警大队法制室负责人黄金雄作为受伤民警陈美荣的诉讼代理人参加法庭审理。
4月4日09时40分许,陈秀荣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醉酒后驾驶一辆无牌二轮机动车,经泉港区涂岭镇松园村专用道墓园路段由涂岭墓园路段往324线国道方向行驶至事故地点碰撞到路面正在执勤民警陈美荣,造成陈美荣受伤。4月5日,经检测,陈秀荣的血液酒精浓度为201.62mg/100ml,属醉酒后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大队法制室负责人黄金雄作为受害人陈美荣的诉讼代理人参加法庭审理,并提出刑事附带民事起诉状。经审理,犯罪嫌疑人陈秀荣对涉嫌危险驾驶罪、撞伤民警的行为供认不讳,法庭将择日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