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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港区政府与各镇(街道)政府及有关部门签订《2015年消防工作责任状》

来源:    录入者:泉州市公安局----泉港分局   录入时间:2015-06-01 00:00:00   阅读: 2
  为全面做好泉港区2015年消防安全工作,确保圆满完成区人民政府预定的2015年消防安全工作主要目标任务,在前期召开的2015年全区消防安全工作联席会议上,泉港区人民政府与7个乡镇(街道办)、22个消防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签订了《泉港区2015年政府消防工作目标责任状》,助力2015年泉港区消防安全工作再上新台阶。
  《责任状》内容涉及农村和社区火灾防控工作、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消防宣传培训、专职队伍建设、消防业务经费保障等,要求各乡镇(街道办)和区消防安全职能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消防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每半年要召开一次全体会议,分析消防安全形势,研究消防安全重要议题;要继续深入开展“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全年排查整改率达到100%,杜绝产生新的“三合一”场所火灾隐患;要开展劳动密集型企业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落实主体责任;要持续开展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活动,全面实行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户籍化”管理,落实消防安全“网格化”监管,督促单位责任人、管理人全面履行消防安全主体责任。
     通过《责任状》的签订,使各乡镇(街道办)和区消防安全职能部门更好的推动消防工作任务的落实,有效促进了辖区公共安全和社会稳定,为泉港区的消防安全环境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同时,区人民政府年底将组织有关部门结合本责任状,对消防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对消防工作目标任务未完成的,将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责任人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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