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6月4日下午后龙派出所接到报案:称被人非法拘禁。后龙派出所领导高度重视组织警力通过研判,科学部署警力,对后龙镇华龙建材城D幢开展搜查,成功解救了被嫌疑人非法拘禁在D幢304室内租房的人员12人。当晚,分局经侦大队4名民警同后龙派出所民警黄书昌、韦清寻、庄景章等人合力开展突击审讯,调查取证。
经过调查犯罪嫌疑人杜招伟、肖荣辉租住在泉港区后龙镇华龙建材城D幢304室内,以加入传销组织共同发财为由,分别于
(嫌疑人基本信息:1、犯罪嫌疑人杜招伟,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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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事实有犯罪嫌疑人杜招伟、肖荣辉的供述与辩解,被害人陈为龙、刘汉泽的陈述,证人证言,搜查笔录、现场照片,辨认笔录及照片等证据证实。拟对犯罪嫌疑人杜招伟、肖荣辉的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之规定,涉嫌非法拘禁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条第(二)项之规定,特呈请对犯罪嫌疑人杜招伟、肖荣辉刑事拘留三日。案件还在进一步处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