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泉港区一政府挂牌督办重大火灾隐患单位——福建建华管桩有限公司,完成整改并顺利摘牌销案。
今年1月20日,泉港大队在开展消防安全检查时发现,泉州建华管桩有限公司存在:未设置室内消火栓;未设置室外消火栓;无消防水源;未按规定设置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未按规定设置消防车道等火灾隐患。
为杜绝群死群伤重大火灾事故的发生,大队根据消防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对单位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并依据《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方法》,集体协商讨论明确将该单位判定为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并提请泉港区政府对该单位进行挂牌督办。
经过大队监督人员多次上门服务、检查指导,泉州建华管桩有限公司积极配合,对单位存在的重大火灾隐患进行整改。7月3日,大队经复查,发现该单位存在的重大火灾隐患问题均整改完毕,大队提请了重大火灾隐患摘牌销案的报告。泉港区人民政府也于近日作出批复,同意对泉州建华管桩有限公司重大火灾隐患单位予以销案。
在重大火灾隐患整改过程中,大队采取有力措施,先后派出监督参谋对泉州建华管桩有限公司火灾隐患整改情况进行督查、指导,及时跟踪单位隐患整改进度,积极为隐患单位出点子、想办法,提供服务和消防技术指导,保证了隐患及时整改到位,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审核:沈先勤大队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