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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公安报》:泉州泉港六年未产生被认定存在执法过错的案件

来源:    录入者:泉州市公安局----泉港分局   录入时间:2015-08-10 00:00:00   阅读: 2
 
人民公安报 8月10日 03版 视点
 
 

强化民警素质 完善执法、监督制度

 

泉州泉港六年未产生被认定存在执法过错的案件

 

□本报记者 邓汉忠 通讯员 出学典 庄小能

  近年来,福建省泉州市公安局泉港分局采取抓民警素质、抓制度建设、抓执法监督等强力措施,着力提升公安执法公信力。2009年至2014年,该局连续6年获得全省公安机关执法质量优秀单位,连续3次获得“全省县级公安机关执法示范单位”。

 

    强化培训,按需施教提升素质

  泉港分局2000年成立之初只有50多名民警,随着当地经济的发展,城市化进程加快,民警不断增加,目前已达到192名。随之而来的是,民警执法素质参差不齐,随意执法、不规范执法等问题时有发生,引发了不少信访问题。泉港分局党委正视不足,将执法规范化建设作为一项全局性、基础性、长远性的工作来抓。

  “在所有的问题中,民警的素质是关键问题。”泉港分局政委王艺彬指出。针对这一关键问题,泉港分局狠抓执法教育,端正民警执法理念,通过每年全员培训、分类培训、按需培训等形式,持续开展执法培训。目前,全局192名民警全部通过基本级执法资格考试,局领导班子成员和执法执勤单位领导都通过了中级执法资格考试。

 

    完善制度,规范执法促进公正

  “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才能保证执法规范、办案公正。”泉港分局局长陈山东说。近年来,泉港分局不断健全、完善各项执法制度,认真查漏补缺,推出重大、疑难复杂案件法制部门提前介入、直接参与侦查和预审及跟踪监督、指导的工作规定,先后制定了《重大、疑难案件集体研究规定》《涉案财物管理规定》等10项执法制度,便于办案单位抓好落实、一线民警规范操作。

  同时,泉港分局以被确定为泉州市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试点单位为契机,认真梳理522项公安行政处罚项目,逐一登记、分类汇总,对涉及面广、应用频繁、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治安管理处罚进行分档细化,明确每一档违法行为的情节和后果,区别设定具体的处罚标准,汇编成册,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运用。

  此外,泉港分局投入大量资金改造全局所有的办案场所,在讯(询)问室全部安装同步录音录像设备,全程监督民警讯(询)问过程;建立专门的涉案车辆管理中心,所有扣押车辆均存放在管理中心,统一登记造册管理;在分局和派出所建立涉案财物管理室,开发涉案财物条形码管理系统,实行专人专管、“一物一码”。

 

    “流水”监督,规范流程树立形象

  2014121日凌晨,杨某报警称在泉港区某酒店客房内被王某强奸。同年226,王某因涉嫌强奸被泉港分局刑事拘留。在审查中,王某承认与杨某发生性关系,但坚称双方是自愿的,而不是强奸。民警向杨某再核实时,她改变之前的证言,称当时自愿与王某发生性关系。杨某前后陈述明显矛盾,且翻供后的陈述与犯罪嫌疑人王某交代的非常一致,明显违背常理。该局指派法制大队骨干及时介入,指导、配合办案单位加大审查力度、深入核查每个环节,终于查明了真相。原来是王某得知杨某报案后,通过关系人郭某、林某与她沟通,以8万元与其私了。后经法院判决,犯罪嫌疑人王某因强奸罪和妨害作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零六个月,犯罪嫌疑人郭某、林某亦因妨害作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

  泉港分局对所办理的每起案件,从接处警、立案、审查到采取强制措施、罚没财物、审核审批、案件终结、文书制作等环节,既有办案单位法制员、责任领导的审核把关,又有分局法制部门、主管领导的审批监督,形成了执法办案的全程“流水”监督。同时,分局法制部门还采取网上巡查、日常抽查等多种监督手段,最大限度地防止了违反程序办案以及办人情案、关系案等现象的发生。

  2009年以来,泉港分局累计办理各类刑事、行政案件1万余件,没有被上级公安机关认定为存在执法过错的案件,没有发生国家赔偿案件以及复议、诉讼被撤销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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