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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侦大队组织学习保密条例增强保密意识

来源:    录入者:泉州市公安局----泉港分局   录入时间:2015-08-11 00:00:00   阅读: 2

为进一步提高民警的保密意识,确保不发生泄密事件,810日上午,刑侦大队教导员王发红组织大队全体在家民警一起重温《保密法》、《人民警察保密守则》等文件,进一步强化保密意识和责任意识及自律意识,提升保密管理工作水平。
   
会上,王发红教导员强调:一是严禁在私人交谈或在QQ、微博、微信等信息中公开发表涉及秘密或社会敏感内容,严禁在非保密场所阅办、谈论秘密。二是民警办公室的卷宗要及时规范收存,做到人走卷藏。三是注意管好各类保密文件、机要信息,严格管理连接公安信息网电脑,在警务工作中要坚决杜绝一机两用现象,违规使用数字证书等行为。四是严禁擅自记录、复制、拍摄、摘抄、收藏秘密,严禁擅自携带秘密载体到公共场所或探亲访友,严禁使用非保密措施的通信设备、普通邮政和计算机联网传递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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