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快泉港区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充分发挥专职(志愿)消防队、村级志愿消防队在镇(街道)和农村火灾扑救、农村消防宣传和防火巡查的作用,更好地完成年度工作任务,9月2日,泉港区政府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快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的通知》,推动督促全区各镇(街道)、行政村落实《2015年消防工作责任状》,加快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及志愿下发队伍建设步伐。
通知要求,各乡镇要根据《乡镇消防队标准》要求,尽快完成专职(志愿)消防队伍建设。区消防大队要指导相关镇专职消防队营房选址、职责制度牌匾上墙、车辆器材装备捐赠配备、人员值班执勤及规范化建设,力争按照《乡镇消防队标准》的要求进行配置,条件具备的镇消防志愿队要力推其发展为镇消防专职队,并于9月10前完成组建任务。10月20日前,1个一级专职消防队和4个二级专职消防队应达到 “五有”(有人员、有营房、有消防车、有执勤、有训练)的基本要求。
此外,《通知》还要求各镇(街道)、相关单位要根据公安部等五部委联合下发的《关于积极促进志愿消防队伍发展的指导意见》要求,做好行政村(社区)的志愿消防队建设工作。区消防大队按照《消防法》要求对专职消防队、志愿消防队进行业务指导,根据扑救火灾需要调动指挥专职消防队参加火灾扑救,发挥其就近、快速”的优势,实现农村火灾“打早、打小、打了”的目标。
《通知》明确,区消防大队要积极组织多种形式消防队伍业务大比武、队员集训、轮训和战术研讨、与现役消防队开展实战实装演练等工作,强化专职(志愿)消防队员岗位素质建设,提升队伍实战能力、协同作战能力、辅助检查宣传和服务能力,充分发挥多种形式消防队伍的作用。本年度全区多种形式消防队伍业大比武将在“11&S226;9”宣传期间举行。
为促进工作的落实,区政府把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纳入综治考评以及年度消防工作考核,确保全区城乡公共消防安全。12月中旬,区委区政府将组织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情况考核工作,对做出突出成绩的给予表彰和奖励;对未按期完成任务的予以通报批评;对未落实建设,管理要求,致使火灾发生后得不到有效扑救造成重特大火灾事故的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审核:沈先勤大队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