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执法单位:
兹定于2009年3月10日召开分局法制员会议(会期一日) ,对2009年2月1日至2009年2月28日期间各单位办理的治安、行政处罚(包括自裁、调解)、刑事(撤案及取保、监居未移诉)卷宗进行交叉评议和检查,请各单位务必在本月10日前将以上卷宗整理好,由法制员于2008年3月10日上午8:30,携带本单位办理的卷宗到分局三楼会议室参加会议。
泉港公安分局法制科
二00八年三月六日
各执法单位:
兹定于2009年3月10日召开分局法制员会议(会期一日) ,对2009年2月1日至2009年2月28日期间各单位办理的治安、行政处罚(包括自裁、调解)、刑事(撤案及取保、监居未移诉)卷宗进行交叉评议和检查,请各单位务必在本月10日前将以上卷宗整理好,由法制员于2008年3月10日上午8:30,携带本单位办理的卷宗到分局三楼会议室参加会议。
泉港公安分局法制科
二00八年三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