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工作动态 > 机关动态

未经消防设计审核备案擅自施工 泉港一公司被罚3万元

来源:    录入者:泉州市公安局----泉港分局   录入时间:2015-10-09 00:00:00   阅读: 2

  近日,泉州市艾嘉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因存在未经消防设计审核备案,擅自装修施工的违法行为,被泉港消防大队依法责令停止施工,并处罚款人民币3万元整的处罚。
  日前,泉港大队监督人员依法对泉州市艾嘉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负责装修施工的泉港医院手术室ICU项目建设室内装修工程进行检查时,发现该公司存在未经消防设计审核擅自施工的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二条项规定。针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行为,大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当场责令泉州市艾嘉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停止施工,并处罚款人民币3万元的处罚。同时,大队检查人员还对该装修工程责任人进行了教育宣传,责令该公司要依照程序办理相关手续,待符合消防安全条件后方可继续施工。
  该公司负责人在接到处罚通知书时,当即表示接受处罚,并表示今后一定加强相关消防法律法规的学习,并立即着手准备相关材料办理消防设计审核手续。(审核:沈先勤大队长)

0.079678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