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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警大队组织同步录音录像执法培训会

来源:    录入者:泉州市公安局----泉港分局   录入时间:2015-10-12 00:00:00   阅读: 2


    为进一步强化同步录音录像的规范制作和管理,规范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工作,强化程序意识,切实提高民警执法办案水平,10月9日晚上,交警大队在六楼会议室举办同步录音录像专题培训班,大队林万通副大队长、各室、站、中队办案民警共20余人参加了培训。 
    培训中,同步录音录像管理系统公司技术人员对同步录音录像管理系统的设置、各项参数、操作使用、维护保养、同步录像、刻录光盘等问题进行了详细的讲解和现场演示教学,并采取现场互动交流的方式对同步录音录像系统应用中可能出现的问题进行了答疑和指导操作。
    培训会上,林万通副大队长结合设备的规范使用,对执法办案工作提出要求:一是要严格执行办案区“四个一律”要求,凡是在办案区内进行的讯问工作,必须全程录音录像。二是要认真学习并严格执行公安部出台的《公安机关讯问犯罪嫌疑人录像录音规定》,特别是其中明确的5类重大犯罪案件和8类情形案件,一律实行一案一光盘制度。三是要明确标准、严格质量,每一次讯问都要全程不间断录音录像,保持完整性,不得选择性地录制或剪接、删改,同时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做好存档、保密工作。 
    培训期间,参训民警认真听讲、认真记录、踊跃发言。通过此次培训,基本上掌握了设备的操作与使用,明确了同步录音录像中应注意的细节问题,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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