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严格落实监所规章制度,严把收押关。为有效防止在押人员非正常死亡问题的发生,从源头抓起,严把收押工作,对新入所人员,按照规定查验相关法律凭证,对在入所身体检查中发现患有不适宜关押疾病的,坚决拒收。
二是加强巡控工作,发挥物防、人防相结合作用。落实巡控“二岗合一”制度,加大巡控民警日常管理工作力度,特别是加强用餐、午休以及夜间等重点时段的巡控力度和密度,防止自伤自杀等事故发生。
三是加强日常管理教育,注重心理疏导。管教民警加强日常谈话教育,转变单一的说教管理模式,注重沟通交流,对重刑犯,有消极、悲观情绪的在押人员,及时疏导其思想情绪,为他们减压,防止酿成事端;充分发挥耳目作用,了解监室动态,掌握工作主动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