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查, 2015年年初犯罪嫌疑人郑昭坤以帮受害人胡凤霞申请办理光大信用卡为由取得受害人身份信息材料,在申办过程中郑昭坤告知胡凤霞的申请银行未能通过,2015年7月9日胡凤霞收到中国光大银行寄过来的一张欠款催收函发现自己之前申办的一张信用卡(卡号:6226580035058961)已经办理成功并被郑昭坤使用消费,现欠费14607.75元,案发后犯罪嫌疑人郑昭坤一直在逃。
目前,犯罪嫌疑人郑昭坤已被刑拘,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