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现场的民警反映称:欲跳楼者系江西籍男子李勇(46岁),因之前在该酒店(前名为“天诚大酒店”)当厨师时被拖欠工资有一万多元未领到,因此才走此“上策”。
通过公安民警分别对李勇作大量劝解工作和与酒店负责人协商工资解决方式等工作,终于于中午11时许,李勇在拿到酒店发放的工资后放弃跳楼“决策”并走下楼来。
目前,李勇已被带到山腰所进一步加强思想教育。
李勇的讨薪行为已经触犯公安机关治安相关条例,其行为不仅扰乱社会正常公共秩序,也是对社会造成负面的影响。在此奉劝大家:讨回你的劳动所得是天经地意的,但切误走此“上策”,一时的冲动很可能会付出生命的代价,应选择通过法律和司法途径等讨回你的劳动所得!(陈如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