拘留人员的管理教育,是拘留所工作的中心环节。为此,泉港区拘留所着重在四个方面上做工作,切实加强在拘人员管理教育。
一、坚持谈话教育。要求管教民警对分管拘室在拘人员每周开展有针对性谈话一次以上,对拘室内“四类人员”(新收拘人员、思想不稳定人员、重点监控对象和老弱病残人员)采取“交叉印证法”,全面掌握思想动态,进行重点教育。
二、坚持面对面管理。一是管教民警对在拘人员的教育坚持面对面,不允许设立“号长”和“组长”,严禁利用在拘人员管理在拘人员;二是拘室内事务(拘舍值日员、拘室卫生、拘室值班)由管教民警直接安排;三是对拘室内在拘人员发生打架事件的处理,由管教民警在深入调查的基础上形成书面材料,并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人。
三、坚持信息主导勤务。管教民警每天接班之前对分管拘室的违规信息、异动情况进行查看,以便有针对性地开展一天的工作。
四、坚持拘室动态每日分析。管教民警交班后,由所领导主持召开“碰头会”,分析所情动态,并对当日的教育工作进行部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