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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市交警支队监督办潘毅力主任带队到交警大队开展“内务条令”执行情况专项检查

来源:    录入者:泉州市公安局----泉港分局   录入时间:2016-02-23 00:00:00   阅读: 2
 




  2月22日下午,泉州市交警支队监督办潘毅力主任带队到交警大队检查“内务条令”工作执行情况,分局党委委员、交警大队长朱绍辉陪同检查。
  在大队,检查组实地检查了大队办公场所、内务秩序、警容警姿等情况,认真查阅了相关工作台账资料。通过检查,检查组对大队办公秩序整洁规范、物品摆放有序、警容警姿良好、服务群众热情周到给予充分肯定。同时,潘主任要求大队要继续落实各项规章制度,切实加强民警思想政治工作与内务秩序管理,建立长效机制,强化日常行为习惯的养成,注重细小环节,不留死角,实现管理常态化,提升队伍整体素质和战斗力,以规范的管理、健康和谐的生活环境树立泉港交警的良好形象。  
  在涂岭执法站,检查组对执法站的站容站貌、民警及协警的警容风纪、办公及宿舍进行了详细的检查后,检查组认为,执法站的内务卫生总体较好,站内的物品摆放整齐、统一,和民警及协警的警容风纪严整,值班人员礼节礼貌文明规范。检查组在对执法站的内务条令专项检查给予充分肯定的同时,并对下一步的工作提出了几点意见:一是要继续保持好内务卫生,加强对办公场所环境的卫生管理,重点是办公物品摆放、车辆停放秩序和消除卫生死角,确保办公环境整洁、室内物品摆放有序、车辆停放整齐;二是要进一步规范民警及协警着装,保持警容严整,仪容举止端庄,精神振作,姿态良好。严格值班备勤,不得擅自离岗、脱岗;三是要持之以恒地贯彻执行《内务条令》,对于这次检查出来好的方面要继续发扬,不足的地方要加以完善,要结合支队内务条令专项检查的标准再加强、再完善、再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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