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期,交警大队开展开学初校车专项整治行动过程中,发现辖区50部校车中有3部未取得校车标牌仍进行载送学生等营运活动,对校园道路交通安全造成极大的安全隐患。2月24日下午,民警约谈泉港小艺星幼儿园负责人,向其了解校车标牌办理进展情况。
座谈中,大队民警首先责令幼儿园负责人立即停止非法营运活动,告知他未取得标牌上路接送学生一经查获,将被交管部门扣留车辆,处以一万元以上两万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予以没收。并告知其可通过专门校车运营公司尽快办理校车标牌手续,消除安全隐患。幼儿园负责人表示马上停止营运活动,立即整改,并向教育局、交通局等部门申请,着手办理校车标牌手续,待标牌申领后再从事载送学生活动。最后,民警表示,将着力帮助幼儿园协调解决在办理标牌申领过程中遇到的困难,营造良好的校园交通安全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