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工作动态 > 机关动态

交警大队“快、细、准、全”快捷高效处理事故

来源:    录入者:泉州市公安局----泉港分局   录入时间:2016-03-03 00:00:00   阅读: 2
  交警大队紧紧围绕交通事故出警及时、管理科学、勘察细致、调处公正的目标,事故处理中队推出事故处理"快、细、准、全"四字工作法,在文明公正、快捷高效处理事故上求突破,不断提升交通事故处理工作效率。
  一是现场处置实行一个“快”字。在接到道路交通事故报警后,规定城区白天5分钟内到达现场,晚上10分钟到达现场。事故现场勘察结束后,快速拆除现场,确保道路畅通、有序。
  二是现场勘察突出一个“细”字。勘查现场时,要仔细搜查和扩大搜查范围,认真细致勘察现场,收集现场证据,切实做到察无遗漏,不留死角。
  三是事故责任认定明确一个“准”字。通过详细的现场勘查,调查取证,综合各方面信息,事故中队组织召全体民警会议根据有关法律规定,为事故责任准确定性,分清责任,确保事故认定准确、公平、公正。
  四是案卷制作落实一个“全”字。坚决杜绝因法律文书使用混乱和案卷制作违反程序规定的问题出现,案卷制作法律文书要引用条文要准确无误,把提高执法质量落实到法律文书使用和制作的全程之中。
 
0.061861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