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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港公安分局户政部门创优管理服务民生,进一步推进异地换补领居民身份证便民服务工作

来源:    录入者:泉州市公安局----泉港分局   录入时间:2016-03-17 00:00:00   阅读: 2
 
 

为创优管理、服务民生,着力提升服务管理水平,方便暂住泉港区的本省户籍居民异地办理居民身份证,泉港公安分局户政管理科进一步推进异地换补领居民身份证便民服务工作。

依据福建省公安厅下发《福建省公安机关异地换补领居民身份证便民服务实施方案》闽公治传发〔2015190文件规定,凡曾在我省申领登记指纹信息居民身份证,暂(居)住在泉港区且已办理《暂住证》、《居住证》或进行暂(居)住登记的我省户籍居民,身份证件有效期满、损坏、丢失,急需换、补领居民身份的,均可持《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和证件丢失书面报告等材料,到暂(居)住地公安派出所采集人像、指纹信息,申请办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经泉港公安分局经办户籍窗口审核暂(居)住、户籍登记信息和人像、指纹等信息一致的给予当场受理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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