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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港区完成2016年度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调整

来源:    录入者:泉州市公安局----泉港分局   录入时间:2016-03-24 00:00:00   阅读: 2
  近日,泉港消防大队提请分局下发《关于调整泉港区区级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通知》(泉港公综〔2016〕37号)文件通知,进一步明确新列管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监管重点和规范监督管理。
     为做好此次调整工作,大队党委高度重视,要求全体监督执法干部结合日常消防监督检查和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对辖区内各单位进行全方位的摸底、排查,准确掌握相关单位基础数据,并按照规定界定标准,对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投入使用以及一些单位建设规模、生产性质等发生变化的安全重点单位进行调整,排除了部分不符合重点标准的单位,新增了一批新归档的单位。目前,大队已完成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调整的工作,经调整,2016年度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为40家。
     下一阶段,消防大队将严格按照消防法律法规规定,对新列管40家重点单位履行法定消防安全职责情况进行监督抽查,切实落实消防安全监管责任,督促指导其开展“三项申报”、重点单位建档、四个能力建设及消防安全“户籍化”管理等工作,强化对单位自身的管理力度,同时,要求各单位要加强对单位员工的消防安全教育与培训,增强他们的消防安全意识和技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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