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港公安分局大力推行便民措施,践行服务承诺,响应市局统一部署,即日起开通受理本市异地居民身份证受理工作。
4月8日,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市局党委倾力打造“五大提升工程”的决策部署精神,切实提高公安机关公共服务水平,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经请示省厅同意,市局决定在全省率先开展放宽市内异地受理居民身份证换(补)领的工作。泉港公安分局户政管理科接市局通知,立即部署各户籍窗口做好此项工作,当天开通受理本市异地居民身份证受理工作。凡户籍在我市辖区内,已申领过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的群众,因证件有效期满、损坏、丢失,急需换(补)领居民身份证的,可就近在我区公安机关任一派出所户籍窗口申请异地换(补)领。办理时只需提交《居民身份证》,原《居民身份证》丢失的,须提交《居民户口簿》及证件丢失的书面报告。公安派出所户籍民警根据申请人提交的《居民身份证》或《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丢失报告,审核人口信息系统中的户籍登记等信息,信息一致的,当场采集申请人人像信息、指纹信息;信息不一致的,不予受理。采集的人像与原登记的人像比对不一致的,不予受理。
泉港公安分局将继续加大力度推行便民服务措施,为我辖区居民提供更多的便利,为居民身份证社会应用创造更安全的环境,切实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和公民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