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全市各级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依法正确履行职责,提高办案质量和工作效率,充分发挥和调动民警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公安工作实际,市局制定了《泉州市公安局案件主办人责任制暂行办法》。该制度详细规定了案件主办人的职责、权利和义务,以及案件主办人的资格和确定。今后,所有案件承办人均应取得案件主办人资格,才有权主办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
为保障全市各级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依法正确履行职责,提高办案质量和工作效率,充分发挥和调动民警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公安工作实际,市局制定了《泉州市公安局案件主办人责任制暂行办法》。该制度详细规定了案件主办人的职责、权利和义务,以及案件主办人的资格和确定。今后,所有案件承办人均应取得案件主办人资格,才有权主办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