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按照区检察院和区公安分局联合开展对2015年度刑拘后未报捕未起诉的案件专项检查活动实施方案的要求,2016年4月26日,区检察院侦监科工作人员一行到法制大队开展刑拘后未报捕未起诉案件专项检查指导活动,法制大队大队长陈章华陪同。
检察院工作人员通过阅卷、核实证据材料等形式对刑拘后未报捕未起诉的犯罪嫌疑人进行逐人审查登记,查找分析存在的问题及原因,提出了切实可行的意见和建议。最后,陈大队长表示今后将加强沟通协调,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分析原因,提出对策,进一步提高办案质量,健全办案制度和工作机制,深化执法规范化建设。